年费计收基本原则:退出乙太时经营未满一年的店铺,年费均摊至自然月来测算具体应当返还的年费。
享受《2012年乙太商家扶持方案》 | 时间 | 年费标准 | 年费缴纳截止时间 | 技术服务费年费缴纳结算方式 |
2012年1月1日~2012年9月30日 | 按照2011年技术服务费年费标准(商家实际缴纳4500元) | 已缴纳 | 按照2011年技术服务费年费返还政策进行结算(按照每年12个自然月进行分摊折算),2012年10月起进行年费返还结算 | |
2012年10月1日~2012年12月31日 | 按照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标准分摊折算,具体的费用需要根据您经营的类目来缴纳;若涉及多个经营类目,则参照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进行缴纳(商家实际缴纳0.75万元或1.5万元两档) | 2012年12月26日前 | 按照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返还政策进行结算(按照每年12个自然月进行分摊折算),2013年1月起进行年费返还结算 | |
不享受《2012年乙太商家扶持方案》的商家 | 2012年1月1日~2012年12月31日 | 按照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标准分摊折算,具体的费用需要根据您经营的类目来缴纳;若涉及多个经营类目,则参照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进行缴纳(商家实际缴纳0.75万元或1.5万元两档) | 2012年12月26日前 | 1、按照2012年度费用标准进行缴纳和结算; 2、入驻当月免收技术服务年费,交易额自开店之日算起 |
享受《2012年乙太商家扶持方案》的商家,若在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退出乙太,或计划年底不再与乙太续签,或转至淘宝网经营,2012年第四季度的费用需要缴纳吗?
答:不需要缴纳第四季度的年费,乙太将免除您2012年度第四季度的费用。
注:参加2013年度续签并已经续签成功的商家,若中途退出,2012年第四季度的年费正常结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