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4-04-29 自检自查规则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
各位亲爱的会员:
为了更好地维护市场交易秩序,更有效地保障会员利益,考虑到会员可能在非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发生违规行为,因此将修订自检自查规则实施细则,新增可自检自查的违规情形。
该变更于2014年4月29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4年5月6日正式生效。
变更详情如下:
1、新增可自检自查的违规情形:
变更状态 | 违规行为 | 自检自查机会 | ||
变更前 | 一般违规行为 | 在商品标题、商品详情、店铺、阿里旺旺等中使用导购、团购、促销类网站的名称、LOGO等信息。 | 一日 | |
变更后 | 一般违规行为 | 发布非乙太店铺购物链接、联系方式、实体店信息、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; | 一日 |
2、调整自检自查提醒的查看方式:
变更前 | 4、自检自查的提醒在哪里可以看到? |
变更后 | 4、自检自查的提醒在哪里可以看到? |
特此通知,敬请知悉,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!
乙太
2014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