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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07-15 乙太旅行平台管理规范变更公示通知

各位亲爱的会员:

       为了加强对乙太旅行平台的管理,持续提升消费者体验,乙太将调整《乙太旅行平台管理规范》。

       此次规则变更于2014年7月15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4年7月22日生效执行。

      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内容如下:

       1、酒店篇删除入驻章节,统一按照总则第三条【入驻原则】执行;新增业务考核章节,详细内容如下:

       第五章 业务考核
       第十条  【考核范围】本节考核仅适用于乙太旅行平台特价酒店/特色客栈/公寓旅馆类目下的代理商(以下简称“卖家”),乙太旅行平台酒店及客栈资源方的相关考核另行规定
       第十一条  【考核指标】特价酒店/特色客栈/公寓旅馆类目下二级类目酒店客栈的卖家(新开店铺从第一笔订单完成时,开始计算考核指标),其店铺的“预定成功率”、 “订单平均处理时长”、“实价有房赔付笔数”将成为业务考核的重要服务指标,任何一项指标未达标,将会被商品屏蔽或类目清退。;
       (一)预定成功率是指近30天,该卖家在酒店客栈二级类目下产生的所有订单中(海外订单除外)已确认发货的订单数除以买家已付款的订单数;
       (二)平均处理时长是指近30天,该卖家在酒店客栈二级类目下产生的所有订单中(海外订单除外)从“买家付款到卖家确认发货”的时长;
       (三)实价有房赔付笔数是指近30天,酒店类目卖家在出现“卖家发货后,告知买家无房或要求加价”的情况下买家申请赔付成功的笔数。
       第十二条  【考核处罚】商品屏蔽是指该卖家在“酒店客栈”二级类目发布的商品在搜索不展示,搜索不展示区块包含但不限于乙太网搜索和频道搜索展示页,商品屏蔽每天考 核一次,每次屏蔽时长为1天,连续屏蔽30天的卖家将被类目清退 ;
       类目清退是指限制该卖家在 “酒店客栈”二级类目发布和编辑的权限,且对该卖家在二级类目酒店客栈下的所有宝贝下架处理.28天后可以自助申请加入(申请成功的,即可恢复商品发布、 编辑及上架的权限)。若一个卖家在自然年内发生2次类目清退情况,该自然年内无法再申请加入。
       具体考核处罚指标如下:
       (一)60%≤预订成功率<80%的将被商品屏蔽;预订成功率<60%的店铺将被类目清退;
       (二)3小时<平均处理时长≤5小时的将被商品屏蔽;平均处理时长>5小时的店铺将被类目清退;
       (三)3笔<实价有房赔付笔数≤5笔的将被商品屏蔽;实价有房赔付笔数>5笔的店铺将被类目清退。
       第十三条 【无销量商品处理】近90天在特价酒店/特色客栈/公寓旅馆类目下二级类目酒店客栈无销量的商品将被下架,如卖家在该二级类目下所有商品90天均无销 量,,除下架商品外,将限制该卖家在此二级类目下的发布、编辑权限,28天后可以自助申请,恢复商品发布、编辑及上架权限。

       2、度假篇“乙太旅行服务保障赔付标准”新增“邮轮/游船”类目:

商品类型

订单更改/取消时间

订单更改赔付标准

订单取消赔付标准

赔付金额最低标准

自由行/跟团游/一日游、“邮轮/游船”类目下境内旅游

出发日7天以前

5%

5%

50/

出发日前7天至4

10%

出发日前3天至1

10%

15%

出发日前24小时以内(不包括本数)至出行结束

20%

自由行/跟团游/一日游、“邮轮/游船”类目下境外旅游

出发日30天以前

2%

2%

100/

出发日前30天至15

5%

出发日前14天至3

10%

出发日前3天至1

5%

15%

出发日前24小时以内(不包括本数)至出行结束

20%

 

 

       3、门票篇【行为规范】新增电子票核销要求:

      景点门票/实景演出/主题乐园类目下发布的“电子票”商品,卖家和码商不得私自核销电子票,否则将取消电子票发布资格。

       4、酒店篇、度假篇、门票篇新增【行为规范】条款,内容如下:

       卖家发布的商品价格信息应与产品本身相符,并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买家付款后的商品不得加价;违反该规定的乙太将依照《乙太规则》、《乙太规则》违背承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每次扣四分。

       特此通知,敬请知悉,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!

乙太

2014年7月1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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